金安区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 招商动态 |2017-05-02
今年以来,金安区司法局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金安建设进程。
目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区工作,加快法治金安建设,做大做强金安各项工作的战略机遇期,特别是在重大决策、征迁安置、重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面临着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成本决策等诸多法律问题,亟待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行政,避免决策不当所带来的执行阻力和负面效应。在全面推进我区法律顾问制度中,我区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区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3月4日下发《金安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金政办(2017)13号》的通知。
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区司法局作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资格审查、备案协调部门,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区政府部署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都基本已经推进到位,其他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正在有序推进中。在出台“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文件的同时,区司法局对我区现实情况正着手研制《金安区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备案工作制度》、《金安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促使我区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法治金安建设大步前进!
金安区司法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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